2012年11月29日

本校借書證、閱讀儲金簿、圖書遺失處理辦法


(一)借書證/閱讀儲金簿的補發:

借書證如果確定已經遺失,請到教務處飲水機旁邊登記借書證補發
借書證泡水或已損壞不能借閱,也可以申請重製。
重製和借書證第一次補辦,都不用收取任何費用。之後每次補辦借書證,都要交10元。教務處現在會開立收據給補辦生。
閱讀儲金簿遺失者,現在也請登記,補發每本25元,教務處同樣會開立收據給購買者。

(二)圖書逾期

一般學生     一次可借2本書,借期一個星期。
閱讀達人     一次可借5本書,借期二個星期。

如果超出這個時間,沒有依規定還書,就不能再借新書,同時會可能拿到書本逾期單。而且你逾期天,圖書館系統就會設定你還書之後天不能借書。(例如:我晚還書3天,之後就必須等到第四天後才能借書)(這部分與外面圖書館都相同)

若將圖書遺失,且未辦理遺失手續者,逾期紀錄就會一直留著,讓你無法再借任何書。

(三)書本遺失:

圖書遺失後,請務必拿著借書證,到教務處找連老師處理賠償的事情。
◎連老師會給予一張賠償通知單,給學生黏貼在聯絡簿上,限2星期內完成賠書手續。
◎如果已經辦理好遺失手續,但尚未賠書,還是一樣不能進行借書。連老師會再給一張催賠單。

如果遺失的書是絕版書(現在書店已經沒有在販售的書籍)或是不分售的套書,那遺失者就必須賠償價格相同或以上的新書還給學校。

如果遺失的書尚在市面流通,就請購買一本同樣的圖書歸還學校。
◎學校現在一律不接受賠錢
◎若要請連老師利用網路代為購買的話,你有可能必須額外負擔運費的費用。(連老師是利用「博客來網路書店」購書,書本的價格有可能比市面原價低,但圖書未達350元者,須另行負擔運費20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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